各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大学生运用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广大师生的公益意识、道德情感、智慧力量,切实增强广大师生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微公益·洽以礼”——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活动。通过组织大学生设计制作贴近社会、寓意深刻、彰显“中国梦”、“党的诞生地”及上海城市精神的专题公益广告作品,充分展示上海大学生崇德向善的公益情怀,以文化人、以德润心,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彰显“中国梦”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广告创意设计为展现形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汲取中国智慧、弘扬民族精神、传播核心价值,以独创的优秀作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
微公益·洽以礼——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017年12月
四、参赛对象
高校在校学生(含2017届毕业生、留学生)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同济大学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广播中心
上海易班发展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广告杂志
澎湃新闻
新民晚报
上海教育电视台
上海教育政务微博
上海市广告协会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公共交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活动平台:易班网(http://www.yiban.cn/)
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
六、活动主题
以“微公益·洽以礼”为大赛主题,围绕以下方面内容开展:
1.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中国梦”、“党的诞生地·上海”和城市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播正能量、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2.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弘扬中华礼仪、礼节,宣扬武术、书法、戏曲、国画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引导人们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
3.围绕“新七不”规范: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宠物不扰邻、守序不插队、言语不喧哗、垃圾不乱扔、餐食不浪费,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4.围绕《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提出的公共楼道不占用、身居高处不抛物、公众娱乐不扰民等“十不”内容,倡导文明居住、绿色生活的居住理念;
5.自选主题,围绕绿色环保、节约资源、文明旅游、食品安全、网络公德、诚信建设等内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
七、活动进程
1.活动发布与创作阶段(3月—4月):在易班网、澎湃新闻等网络设立大赛官方网页,同时在本市各高校推广公益广告大赛活动,举办启动仪式、宣讲会、创意指导等;
2.作品征集(4月—6月):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各高校征集参赛作品;
3.作品初审与专业训练营(7月—8月):组织专家评审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同时组织专业训练营、论坛,邀请业内专家对初审入围的作者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优化作品;
4.作品终评、论坛(9月—10月):组织专家、媒体对指导后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各类奖项,并通过网络投票评选出最佳人气奖;举办“微公益·洽以礼”公益广告设计论坛,探讨公益广告设计的教育与实践;
5.颁奖展示阶段(11月—12月):举行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将通过巡展、媒体进行展示。
活动详细进程参见活动平台。
八、参赛方式
1.通过易班网活动平台,进行平面、影视、文字、广播作品在线报名和作品提交。网址:http://gongyi.yiban.cn。(
2.通过下载“澎湃新闻APP”,打开并搜索本次大赛官方活动信息,进行新媒体H5(HTML5)作品在线申报和作品提交。(
九、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紧扣大赛主题,格调高雅,寓意深刻,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富有创意。作品形式包括:
1.平面类:海报、漫画等;
2.影视类:动画、微电影等;
3.文字类:广告策划文案、剧本、公益活动策划书等;
4.广播类:广播音频、广播宣传文案;
5.新媒体类:H5(HTML5)。
作品详细要求参见参赛细则。
十、作品评选、奖励和展示
参与征集的作品通过官网上传。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负责。参评作品不予退还。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主办方拥有包括提供给主要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出版、网络推广等一切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设特等奖以及金、银、铜奖,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及若干单项奖,并予以表彰、奖励。
获奖作品将获得专业团队的指导提升,参与更高层次的赛事;优秀作品通过纸媒、移动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地铁专列、公交站亭、高校巡展等宣传平台向社会公开展示。优秀作品还将汇集出版。
附件:“微公益·洽以礼”——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参赛细则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徐慧华 23112585
孙军莹 65984287
陆 芸 60161019(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