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读者,图书馆决定从2021年1月26日起,取消图书借阅逾期滞纳金,逾期图书未归还期间将不再提供借阅服务,望广大读者养成良好的借阅习惯,及时归还所借图书,利于馆藏图书的充分利用。
图书馆
2021年1月26日
上一条:2021春季开学教职工返校告知书
下一条:关于举办首届“全民阅读?应大悦读”系列读书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