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支持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提升上海自主创新能力奠定基础。
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为了做好2011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1)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现状与动态,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优先支持职称为副高及以下的中青年科学家;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依托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资助年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1)选择申报课题年度:【2011年度课题申报】
(2)初次申报课题,选择: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3)继续填报课题,选择: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依托单位应认真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并在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将在线打印的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4份和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本基金项目不接受个人申请。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3、为充分发挥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用,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本年度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新增依托单位的网上预审环节。依托单位审核的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本基金项目网上填报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至9月15日24:00时,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16:00时。
5、受理部门: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
地址: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老楼)1104室
院士中心联系人:刘育太、刘昕卿
联系电话:63875151转693、668
E-mail:pm@stcsm.gov.cn传真:33085464
市科委基础研究处联系人:蒯本君
联系电话:23112530
我校申报名额为20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7日。
联系人:潘嘉祺